照見五蘊皆空
陽光普照,大地一目瞭然;
但是,陰翳處、洞穴裡、地底下,
舉凡具有遮蓋的地方,陽光趕不走黑暗。
月亮湛然,黑夜每為透視;但是,
除了有著同於陽光的弊端;更可悲的是它沒有了太陽,
所擁有的是黑夜相同的命運。
照是所,見是能;
陽光與月亮,具所照之功,無能見之德。
陽光有光之因,月亮有光之緣;
二者和合,分別照見山河大地,明朗森羅萬有;
卻無意中安排了晝與夜,明與暗。
因此,陽光與月亮,不是覺者,不能開悟,不能自主,
永遠淪於附庸,長久祗供利用;
即使,具有不可磨滅的條件,擁有值得眩耀的威風。
人,具光之能所,是宇宙的發掘者。
人,有光之因緣,是萬有的創造者。
但是:
晝作夜息,明見暗盲。
仍然是能與不能的範疇之中,不得超越,處於約束;
因此,紅塵色境,行相所制,不得自在。就像是:
雲不一定雨。
霧不一定晴。
嵐總是潮。
露總是濕。
其實,雲霧嵐露,不過是地水火風營大的傑作而已;
總也不如人,除了四大,尚有六根,八識,五蘊,
構成因素極其繁複;尤其是心意識的變化和作用,
更是複雜得驚人。
簡單地說:不可說,不可思議;
絕不是外教所能想像與臆測到的。
因此,佛陀之教,教人修學智慧,務期入住覺悟之境。
因此,修學而入住,必須自身為對象;
要照見,就是照見自己。
因此,為照見自己,提出一針見血的五蘊之說。
或許,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識,祗是造作的依憑,
無有外緣的引發,五蘊亦不可得;就像是餓與飽,
倘若不飢,食亦不可得。
或許,無有生與死,一切盡多餘。
或許,不計因緣自然,什麼也不用說!
然而:
生、老、病、死。
聚、散、求、欲。
財、色、名、食、睡。
利、衰、毀、譽、稱、譏、苦、樂。
在在引人起心動念,欲望無窮盡。
有誰?
色不成狀,強調本空。
受不動情,知覺寂靜。
想不思惟,無動於衷。
行不利己,犧牲奉獻。
識不分別,平等一如。
本文摘自:《心之路》-白雲老禪師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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