簡大獅的一生當過隘勇、礦工、義勇,及日本人與一般良民眼中的土匪,最後遭日人逮捕而結束一生。
簡大獅本名簡忠誥,年輕時回漳州南靖掃墓祭祖,並在當地練習武術,與人比賽,遂將宗祠門口的石獅子舉起來繞行鄉里,眾人稱他「氣力大過石獅」,於是為簡取號為「大獅」,從此以簡大獅三字知名。與「柯鐵虎、林少貓」並稱為「獅虎貓三猛」、「抗日三猛」。
1895年簡大獅率眾一千餘人在北山(陽明山區)抗日,參加圍攻台北城的行動,四處游擊於陽明山、萬里、金山、士林及汐止等地。1898年率眾四百人歸順臺灣總督府(日本),並修復金包里大路;但不久後,簡大獅又因率眾繼續向北山一帶村落收取保護費,遭官方追緝,後被日軍強力圍剿,最後走投無路在1899年偷渡廈門,又轉往漳州。1900年3月11日遭清國官憲逮捕依《廈門居留民取締規則》遣返台灣,同年3月22日經臺北地方法院審理宣判死刑,同月29日執行。有關簡大獅的早期資料在正史少見,多見於文學散文。